河北工程大学关于调整补充河北省实验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5-2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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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河北省实验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建设,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补充河北省实验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的通知》(冀教人函〔20202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申报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河北省实验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需从具有独立实验室的各单位中具备正高级实验师、高级实验师或教授任职资格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中产生,基本条件如下: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风气端正,有较高的威望。

(二)在本专业一线岗位工作5年以上,具有正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或取得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2年以上,或从事实验教学具有教授任职资格,有丰富的实验教学经验,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政策观念强,作风正派,秉公办事,热心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评审纪律。

(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胜任网上评审工作。

(五)本人自愿申请,基层单位推荐,有参加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六)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7周岁。

二、推荐办法要求

(一)被推荐人选专业按照教育部二级学科目录填写,每个专业最多推荐7人。

(二)被推荐人选的素质直接关系到评审的质量和声誉,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相关条件进行审核,切实把德才兼备、作风正派、工作严谨的专家推荐上来。省教育厅职改办将对评委库人员实行年度动态管理,凡有不良反映、诚信缺失、被举报存在问题的人员将被清除出库。

(三)被推荐人选填写《河北省实验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员登记表》(附件1)。

“评委编号”空着,“工作单位”填写“河北工程大学”,“办公电话”按照“区号-电话号码”格式填写。打印在1A4纸上,一式4份,其中1份的“单位推荐意见”由推荐单位签字盖章,其余3份不签字盖章。

(四)各推荐单位汇总被推荐人选信息,填写《河北省实验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员汇总表》(附件2),由推荐单位签字盖章。

(五)各单位要充分发动,积极填报,于202052617:00前将登记表、汇总表报送职改办(行政服务中心223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职改办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刘杰齐涛,3969026

邮箱地址:zhigaiban@hebeu.edu.cn


                                          河北工程大学职改办

                                     202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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