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馆、中心、基地:
根据河北省人社厅《关于河北省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说明》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2021年度工勤技能岗位二级(技师)聘任工作。
一、聘任原则
各单位的聘任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在本单位严格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向学校推荐聘任人员。
二、聘任范围
已取得技师资格的在职、在岗工勤人员。
三、聘任基本条件
充分考虑待聘人员在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各方面的情况,确保聘任后能做到人岗匹配,人尽其责。
聘任所需具备的基本条件如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强烈的责任感、担当意识、敬业精神,勇于承担工作任务,不推诿扯皮;
2.掌握的专业技能要与岗位相适应,熟悉工作业务流程,能高质、高效完成本职工作;
3.能够主动学习新技术、新知识,提出合理化工作建议,化解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4.忠于职守,按时出勤,不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内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按以下优先顺序依次进行推荐聘任:
(1)经学校推荐,取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人员优先聘任(顺序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称号相同者退休时间早的优先);
(2)经学校推荐,参加市级以上本行业、本工种技能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人员优先聘任(顺序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国家级前七名、省级前五名、市级前三名,名次相同者退休时间早的优先);
(3)对学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和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优先聘任。
(4)退休时间早的人员优先聘任(如退休时间相同,按取得技师任职资格时间早的优先聘任);
(5)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获优秀等次累计超过2次以上,获优秀等次较多的优先。
四、聘任工作安排
1.各单位成立工勤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聘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工勤岗位聘任工作;
2.个人申报,填写《河北工程大学工勤人员岗位聘任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提交至本单位聘任领导小组;
3.各单位聘任领导小组对提交材料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核评价,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日。
4.根据要求填写《河北工程大学工勤岗位聘任申请人情况汇总表》(附件2)(按推荐顺序排列),连同拟聘任人员《河北工程大学工勤岗位聘任申请表》(附件1),于2021年6月11日下班前报送至学校人事处社会保险管理科,行政服务中心225室,电子版发送至lifei@hebeu.edu.cn邮箱。
5.由人事处牵头,组建学校工勤岗位聘任评审委员会,完成学校工勤岗位聘任评审推荐工作。
6.在学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日后,报送上级部门完成聘任工作。
五、工作要求
工勤岗位聘任涉及工勤岗位职工的切身利益,是我校岗位聘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周密组织,严格程序标准,确保本次聘任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联系人:李飞,联系电话:3967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