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申报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6-30 点击数:

各院、部、处、室、馆、中心、基地、附属医院:

根据河北省职改办职称工作要求,结合校工作实际,现将今年我校职称申报及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组卷及申报单位预审(7月5日前)

各单位符合《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冀人社发〔2019〕28号,简称《条件》)和《关于印发<河北工程大学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校政字〔2020〕10号,简称《实施意见》)申报条件的拟申报人员,根据本通知及附件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并提交本人所在岗位聘用单位(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成立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和学术专家组成的申报推荐考核小组(不少于7人),对申报人员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电子文本材料)进行真实性预审。申报人员和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须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此承诺书需装订到复印件申报材料中。

各单位设置专人负责职称材料的汇总、上报及联络工作,并于7月2日前将负责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向校职改办报备。

二、论文查重(7月5日- 7月8日)

申报人员将需提交查重的论文电子版保存在个人文件夹中,名称统一为:申报单位-拟晋职称-姓名,由各申报单位汇总后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ibrary-xx@hebeu.edu.cn,文件名用“XX单位论文查重”,并在邮件内注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不接受个人查重申请。

申报人员需如实填写《职称论文查重申请表》,并附在申报材料的论文著作复印件之前;申报单位需填写《论文一致性承诺书》,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职改办。每人查重论文数量正高不超过8篇、副高不超过6篇、中职不超过4篇,查重报告由负责查重工作的人员签字并加盖图书馆公章后由申报单位专人取回,附在申报人员申报材料中相应论文复印件之后,各单位须在第三条规定的提交材料日期前1天提交并完成论文查重

三、申报材料资格审查(7月6日- 7月9日)

各申报单位在以下规定日期的早9:00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行政服务中心229室,并留下一名工作人员协助审查,申报人员本人不经允许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工作环境校职改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纪委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当日下午16:30之后,审查完毕并经审查人员签字的申报材料可由原单位取回,原则上统一妥善存放,待单位推荐结束并完成个人信息上传系统后,交校职改办。各单位提交材料时间安排如下:

76日,土木工程学院、机械与装备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辅导员);

77日,水利水电学院、管理工程与商学院、文法学院、医学院、临床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科信学院、附属医院(平套教师系列人员);

78日,矿业与测绘工程学院、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数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体育与健康工程学院;

79日,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分析测试中心、现代农业示范培训基地及其他单位

四、评议推荐及其他后续程序待校职改办进一步通知

五、有关政策规定的说明

(一)关于申报评审的任职资历、退休年龄问题

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历截止时间按202212月31日计算,退休年龄截止时间按20226月30日计算。幼儿园教师实行评聘结合政策,其退休年龄截止时间按202212月31日计算。

(二)关于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要求

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审中可通过“绿色通道”申报,不受学历、资历、资格和岗位数额限制,按照省人社厅《进一步明确职称工作有关问题(冀人社字〔2020〕280号)文件中有关条件执行

(三)关于资格审查等问题

关于申报人员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教学工作量、科研论文、科研课题、科研成果奖励、荣誉称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青年教师工程实践等资格审查有关问题,以及劳务派遣人员申报、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等问题,按照《条件》和《实施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四)关于审核教学工作量的补充说明

我校在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中对年均教学工作量的审核,以一学年为基本计时单位,不存在半年等说法。

)关于发明专利的认定

专业技术人员申请授权的发明专利在申报时须附专利申请文件、申请人缴纳申请费、登记费收据、专利登记手续、专利证书和转让合同、效益证明等。

)关于引进才申报职称

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职称按照省相关政策和《条件》中的规定执行(需提供人才引进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在其引进前后必须具有一年以上的教学实践,方可申报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所在单位要提交推荐报告。引进的普通博士人才,在调入我校后累积具有一年以上的教学实践,方可申报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六、关于报送材料的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二)《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量化积分表》一份。

(三)《申报评审__系列__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三份(“量化评分推荐排名”信息,高校教师系列待各单位推荐公示结束后填写,其他系列待学校推荐公示结束后填写。正反面打印到一张纸上,不得加页)。

其他材料按照《装订目录》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现场资格审查后退还。高校教师系列建议打孔装订,其他系列建议出学校前胶装。申报人员提交的期刊论文被国外科研论文检索系统收录的论文,要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检索证明。对取得后续学历的人员,应将各阶段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上报。所有申报材料复印件评审结束后不予退回。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和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复印件(近五年),申报自评高校教师系列职称人员不要求提供,申报非自评其他系列职称人员,待学校推荐公示结束后,统一到人事处档案科申请复印。

)《量化记分表》规格为A3纸,其他复印件、打印件规格均为A4纸。

)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分别装袋,各只限装一袋。


附件:2022年职称评审相关附件



人事处

2022630


地址: 河北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极路19号 邮编: 056038  电话:0310-3967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