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河北工程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校政字〔2025]15号)要求,现开展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具有博士学位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评选名额:A层次每期不超过5人,B层次每期不超过10人。
二、申报要求
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向研究学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河北工程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院推荐:各学院组织基层评选和推荐,重点对申报的自主选题、工作计划的可行性、前瞻性、创新性进行审查,并结合申请人的教学科研能力、培养能力进行评选。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并提出建议支持人选。
(四)网站公示:入选名单及申报材料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支持人选。
四、相关要求
1.请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申报。
2.请各部门(单位)于5月16日前将《河北工程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申请表》一式5份、《河北工程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汇总表》(附件3)1份和相关证明材料1份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纸质版交至综合服务中心226室,电子版发送至jsgzb@hebeu.edu.cn。
联系人:郑培培 联系电话:3967113
人力资源处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