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2025年度政工业务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25年度政工业务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握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在管理岗位上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方可参加政工业务考试,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严格把握申报人员的管理岗位条件,不符合管理岗位条件的人员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事业单位初次参评的政工人员参照《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第七条执行。即由党政机关单位分流(公务员)、军队转业到我校政工岗位工作的政工人员,从事政工工作1年以上,具备相应的专业成果、荣誉称号、论文等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参评。具体条件对应参报专业职务为:
1.管理岗位10级及排职干部可以申报参评政工员;
2.管理岗位9级及连职干部可以申报参评助理政工师;
3.管理岗位7、8级及营职干部可以申报参评政工师;
4.管理岗位6级及副团职干部可以申报高级政工师;
5.管理岗位5级及以上、正团级及以上干部可以申报正高级政工师。
二、组织政工业务考试
(一)考试分类。分为高级考试和中级考试两类。
(二)组织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计算机考试、网上查询成绩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6月9日-6月25日;
打印准考证时间:7月14日-18日;
网上查询考试结果时间:8月中旬。
(三)组织考试。7月19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全省组织统一考试,每个市设一个考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题型。考试试题分为“填空题”“单选题”“多选题”“简答题”“简述题”,由考生结合工作、学习情况答题。考生可登录“燕赵楷模专题网页(xianfeng.hebei.com.cn)”进行专题学习。
三、具体要求
(一)网上报名前与职称管理科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并由本单位(部门)出具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同意报名考试的函。
(二)经本单位(部门)同意的考试报名人员向职称管理科索要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成功后向职称管理科备案,便于后期传达相关通知。
(三)考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和打印好的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
(四)考试合格后,由省政工职评办颁发考试合格证,并作为参评政工专业职务申报的必备条件。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分别是:60分~70分,当年有效;71分~90分,两年内有效;91分以上,三年内有效。
(五)职称管理科咨询联系电话:3969026。
人力资源处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