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大学关于上报2010年以前职称信息数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4-10 点击数:

各院、部、处、室、馆、中心、基地: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实现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信息网上查验、查询服务。根据省职改办《关于梳理上报2010年以前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226号)要求,现需对全校相关人员的职称信息进行梳理统计。因该项工作的统计结果涉及每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自身利益,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指定专人逐项核对人员信息和证书信息。

一、统计对象范围

20091231日及以前,在我省通过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期间曾取得的任何一次职称信息都要录入,无论此后是否晋升更高级别职称)。

(一)包括初聘取得初中级职称人员。

(二)包括本单位(部门)现有人员,含在编、聘用和劳务派遣制用工人员。

(三)以考代评职称系列、专业(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通过考试取得初、中级资格的本次暂不上报,但正、副高级职称需要上报。

(四)通过考试取得专业类职业资格人员不在录入范围。

(五)调入我校工作前,在其他省(市、自治区)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的相应信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不在录入范围。

(六)已经离退休的人员可自愿录入。

二、梳理统计信息内容

具体填报内容及说明见附件12

三、统计信息上报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收集相关专技人员职称证书扫描件(或清晰的照片),经办人审核后,按附件12的内容要求进行汇总。

(二)汇总结果在本单位(部门)布告栏或局域网主页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三)请于2022425日前,将经办人和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的纸质版表格交到行政楼223房间,Excel电子版表格及职称证书扫描件(或清晰的照片)发送到邮箱zhigaiban@hebeu.edu.cn

四、注意事项

(一)附件1的四个表单只填写“2010年以前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表”表单,为防止误操作,其他三个表单已做锁定处理(只读),不能改动、不能删除。

(二)为解决不同版本的ExcelWPS表格功能差异,交叉版本保存时可能出现下拉式列表功能失效的问题,请复制附件2填报说明附表相应内容后粘贴即可。


附件:1.2010年以前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表

2.2010年以前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填报说明


河北工程大学职改办

202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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