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北省师德标兵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22 点击数:

机关党委,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展现新时代广大教师立德树人、无私奉献的良好精神风貌,广泛树立具有新时代精神的师德标兵典型,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决定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师德标兵推选活动。

一、选树范围和名额

选树范围:普通高等教学教师和管理人员。

选树名额:推荐1名师德标兵人选。

二、选树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2.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人格高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行为。

3.师德高尚,充分展示教师队伍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良好精神风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治学严谨,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突出;事迹感人,深受学生喜爱,有较高的社会声誉。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言行雅正,廉洁从教,严谨治学,恪守学术规范,坚持学术诚信,坚守学术道德。

5.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有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博大的仁爱之心,业务素质和学术造诣较高,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师生高度评价;锐意改革,勤于探索,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教育教学效果好。

6.近三年必须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并获得校级师德标兵荣誉称号。

三、选树办法

(一)人选产生方式。组建评审工作组,对差额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出1名河北省师德标兵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二)填写推荐表。师德标兵推荐人选填写《河北省省级师德标兵推荐表》一式三份(见附件3);以第三人称撰写简要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具体,文字简洁明了,字数不超过2000字,要求用A4纸打印。

四、有关要求

2023年5月26日前,各二级党组织将近三年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1,一式一份)、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一式一份)、师德标兵推荐表(附件3,一式三份)、事迹材料(A4、题目小二号黑体、正文三号仿宋体,一式五份)以文本和电子两种形式报送教师工作部(综合服务中心225室,邮箱jsgzb@hebeu.edu.cn)。统计表、一览表、推荐表和事迹材料需经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郑培培

联系电话:3967603


教师工作部

       2023年5月22日



地址: 河北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极路19号 邮编: 056038  电话:0310-3967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