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全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评聘及聘后管理工作。
2、根据上级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的有关政策,具体组织全校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申报评审、推荐、聘任及任职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3、负责组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以及会计、经济、统计和卫生等任职资格的考试工作。
4、负责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
5、负责全校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的换证工作。
6、做好全校教职工政府特殊津贴、拔尖人才、骨干教师和优秀专家等推荐工作以及校骨干教师科研经费资助的审核工作。
7、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工作。
8、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培训及考试工作。
9、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